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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1385

    一、问:福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福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 号)。


    二、问: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就近入学、对口升学”原则招生不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超计划数的,继续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同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完善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相关内容,主要增加“按照省定班额标准对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等内容。继续落实“各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等内容。


    三、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有什么变化?


    答: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今年,我们整合原有招生系统,在福州市教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榕教之窗栏目增加相应的义务教育招生功能,具体操作路径将按招生日程安排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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