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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将于10月举办
    发布时间:2022-10-18    浏览次数:38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搭建当代青年学生展示技能、增进友谊的互动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海峡两岸暨港澳教育融合发展,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通知,定于10月在福州举办第九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


      主办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日程安排


      大赛共分金融类、商贸类、财会类、企管类、电子类、信息类、文创类、建筑类等8个专业大类,电子商务技能等43个赛项(其中:列入省人社厅2022年省职业技能竞赛项目1项),分设台港澳地区高校组、大陆地区应用型本科组、大陆地区高职组,部分赛项附设大陆地区中职组。


      比赛时间:2022年10月21-23日(各赛项具体预决赛竞赛时间、地点由各赛项承办高校另行通知,10月22日17:00前上交决赛成绩)。


      开幕式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10:00(福州工商学院)


      创新创业成果展时间:2022年10月21-23日9:00-16:00


      闭幕式时间:2022年10月23日14:30-16:00(福州工商学院)


      参赛对象


      本科组、高职组参赛对象为两岸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中职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


      台港澳地区参赛对象以线上参赛为主,目前已在大陆高校就读、交流的台湾学生可参加线下赛项。


      竞赛及展览规程与报名办


      具体赛项及展览规程与报名信息以第九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创新创业成果展组委会及承办高校的名义另行通知。参赛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报名网址:http://8.136.147.31:8031/


      (一)竞赛队伍组成


      1.个人赛:每个院校组成一个代表队限报5名参赛选手,每个参赛选手配1名指导教师。决赛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如果超过必须进行预赛或选拔赛。


      2.团体赛:每个院校限一个代表队参赛(不含台港澳地区高校组),每个代表队由3-5名参赛选手组成,每个代表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大陆高校之间不得跨校组队。决赛参赛队伍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0支(不含台港澳地区高校组;分立本科组和高职组,决赛队伍总数可增加50%,附设中职组,决赛队伍总数可再增加30%),如果超过必须进行预赛或选拔赛。


      3.台湾地区高校代表队,可以与大陆高校联合组队参赛。


      (二)创业咨询师竞赛项目


      该项目依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本赛项以国家高级工(三级)职业标准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试题由组委办组建技术工作组(命题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统一命制。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方可获奖及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三)参展作品要求


      全省有关院校的参展作品按照科技作品、文创作品、创业成果等进行分类,由所在院校遴选并提供总数不超过20项作品,制作成MV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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